立足“小切口”推进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融合
5月15日,记者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印发《关于开展法治社会实践站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在宁夏培育打造一批法治社会实践站,以“小切口”推进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更好地服务保障人民权益。
意见要求,实践站主要设置在与群众联系紧密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特别是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等重点社会公共服务场所,确保群众可以随时参与实践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通过设立实践站深度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法治社会实践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法治社会实践站。实践站建设主要依托法治文化阵地、党群活动中心等具备开展实践活动的必要基础设施。有至少1名实践站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工作,做到有场所、有活动、有队伍、有机制、有品牌。实践站主要围绕法治社会建设中心任务和“八五”普法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发挥汇集民意民智、参与普法与依法治理和示范引领等作用。积极探索特色品牌建设发展,打造细分行业领域的工作品牌,建设具有地方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着力形成一个更为健全完善的实践平台。同时,经征集、审核,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向社会公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中心等20个法治社会实践站。(记者 马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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