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马龙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执行局执行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尹效恩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利芬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纠错】 责任编辑:姜雪城
(2023年8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马龙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执行局执行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尹效恩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利芬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