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稳内拓外促进劳动力高质量充分就业专项行动的通知》,提出14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推进宁夏组织化、定向化和技能型劳务输转水平,精耕细作继续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质量。
按照要求,宁夏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务输转工作推进机制,县(市、区)成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设立工作专班,强化基层组织保障。建立“自治区总站+地市分站+县级工作站”劳务协作工作体系,各市、县(区)可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的用工地设立劳务工作站,提升劳务输转组织化程度。此外,将加强监管,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和劳务经纪人的行为,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和收入水平。
在精准掌握劳动力信息方面,要求全区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安排1名就业服务专员,定期摸排劳动力外出务工意愿、转移就业时间和技能水平等信息,建立健全劳动力资源库。建立常态化跨区域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为劳动力资源与企业用工需求提供有效对接。
为加大劳务输转技能型力度,宁夏将建立自治区管总、市级统筹、县级整合的培训机制。自治区完善培训补贴政策,地市级统筹技能培训工作,县级整合就业补助、乡村振兴衔接、闽宁专项、社会帮扶等资金,组织实施技能培训。匹配需求定向培训,建立往年已培训技能型劳动力资源库,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培训。此外,政府补贴引导培训,突出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大龄农民工、脱贫人口三类人员,分类组织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
“今年1月,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09万人,同比增长9.08%。其中,有组织转移5.6万人、自发转移7.49万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宁夏将通过提升组织化、定向化和技能型劳务输转水平,进一步优化农村劳动力就业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记者 马照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