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记者从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从即日起至疫情平稳,将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道路违法停车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据介绍,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落实首违警告,在城区道路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前提下,在道路上违法停放的车辆,免予处罚。对停放在道路上影响通行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电话通知车辆所有人及时驶离车辆,如通知后长时间仍不驶离的,将拖移至就近停车场。对居家隔离人员的车辆长时间占道停放影响社会车辆正常通行的,公安交管部门将车辆拖移至就近停车场,并电话或短信告知车辆所有人具体停放位置。对因核酸检测需要临时停放车辆的,以现场引导纠正、口头教育为主,免予处罚。(记者 刘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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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桂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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