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银川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润儿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友东、姚爱兴、董玲、杨玉经、沈凡、沈左权和秘书长王文宇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49人,出席42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宁夏回族自治区长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审查了《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固原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保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宁夏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及部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结果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
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艾俊涛、自治区副主席杨培君、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沙闻麟、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侠联,不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邀请的10名自治区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记者 马晓芳 姜璐)